前几天,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征求意见的通知——关于征求《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
这个管理办法主要是响应局长之前提到的“要建立完善安全自愿报告制度”。此前,在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上,局长提到:要虚心听取一线职工意见,建立完善安全自愿报告制度,使一线员工能够讲真话、敢于讲实话,对安全隐患的报告要有奖励制度,并保护举报人信息,鼓励他们提出安全建议。
所以,这次这个管理办法,是专门给“吹哨人”量身定制的。
这个管理办法还在征求意见的阶段,一枝花先给大家划个重点:
1、安全信息主动报告是指民航从业人员、社会公众以及民航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,通过强制报告以外的途径,包括但不限于自愿报告、安全举报、信息共享等进行的安全信息报告。(一枝花:只要发现安全问题,谁都可以来报告或举报)
2、民航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遵循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的内容与民航安全相关、具体完整且有证据支持。(一枝花:举报可以,但一定要有理有据。文末给大家看下主动报告的页面)
3、民航局负责建立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系统,包括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、安全举报平台和安全信息共享平台等,实现对安全信息报告的综合管理。(一枝花:接收报告和举报的系统由局方建立和管理,大家的反馈可直达局方)
4、安全“吹哨人”可以使用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,通过网上填报(scass.airsafety.cn)、微信公众号和电子邮件(scass@cauc.edu.cn)的方式向航空安全自愿报告项目组提交报告。5、安全“吹哨人”可以使用安全举报,通过民航局政府网站(caac.gov.cn) 举报平台、电子邮件(aviationsafety@caac.gov.cn) 和电话(800-810-0949)等方式向民航行政机关提交报告。
6、涉及违反人事、纪检、旅客服务、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内容,不属于安全举报范围。
7、民航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管理制度,建立和改进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系统或平台,公布本单位安全报告系统、平台、APP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各类报告方式,明确安全信息主动报告的范围。(一枝花:民航相关单位要在其内部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系统平台,接收大家报告和举报)
8、安全“吹哨人”报告的登记、评估、受理、拟办、分送、查处和反馈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,依法保护报告者身份、报告内容和奖励等情况,违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。
9、民航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度设计对安全“吹哨人”进行保护和奖励,避免因报告遭受各类打击报复和不公平待遇,让员工放下思想负担、卸下心理包袱,敢当、愿当安全“吹哨人”。10、安全“吹哨人”因报告违法行为、事故隐患等而遭受单位的不公平待遇的,可在90日内通过安全举报向民航行政机关报告。
11、通过安全举报收集的安全“吹哨人”报告,应当按以下步骤处理:(一)在收到举报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5日内,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;(二)地区管理局或监管局负责调查、处理涉及本辖区的举报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。(一枝花:举报之后,5日内会有人给你反馈受理情况。)
本办法由民航局负责解释,各地区管理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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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局方这个管理办法内容来看,一枝花之前提到“吹哨人”的问题貌似都解决了:
比如,如果你要通过“ 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(scass.airsafety.cn)”提交报告,进去的页面是这样的:
选择“其他人员”,只有红色字体是必填项,可以不填写个人信息,相当于是匿名的。目前来看,局方在接到“吹哨”后,主要是分送给对应的地区管理局或监管局调查处理,有结果了再报给局方,最后再反馈给举报人。
在一枝花看来,要保证这套机制持续运作下去,有两个重点必须关注:一是保护好“吹哨人”。这是底线,如果连举报人都保护不好,肯定会让监管单位的公信力大打折扣,甚至失信于一线员工,导致大家都不敢主动报告了。信任一旦失去,重建就难了。二是从举报人/报告人,到监管单位,到民航各企事业单位,都要尽可能做到实事求是。吹哨人不能吹黑哨,监管单位不能包庇,涉及单位不能逃避。既然花这么大力气要搞,那最好“脸要红起来、手要硬起来”把这事弄好!如果最后把这套机制搞成了形式主义,那就真是劳民伤财,还伤心。
希望各位一线员工,如实、积极地主动报告。
希望各个监管单位,完善、维护好这套机制。
希望民航各个单位,严肃、认真地解决问题。
希望大家共同努力,为民航安全大厦的建设贡献力量!
接受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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